8人涉及于2020年初策划3宗炸弹爆炸,经过长逾160天的审讯,陪审团昨日裁定其中3人“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”罪名成立,5人所有控罪皆不成立当庭获释。全国政协常委、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姚志胜表示,多名被告脱罪与此案暴恐性质落差巨大,陪审团的裁决令香港社会感到意外。纵使根据现行法例,控方不得上诉陪审团的无罪裁决,惟律政司亦应要求上诉法庭厘清法律问题,为往后审讯有关案件提供准则。往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,应一律按照香港国安法和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》的规定,由指定国安法官审理。
姚志胜会长表示,明爱医院急症室和港铁罗湖站的炸弹爆炸,意图在满布病人伤员、口岸人流密集的两处酿成死伤枕藉悲剧;策划不成的将军澳尚德邨停车场爆炸,更是针对数百人参与的集会,所幸警方高度警觉、果断行动,及时阻止。3宗爆炸未有造成严重伤亡,却未有洗脱企图实施无差别伤害的暴力恐怖性质,涉案者理应遭到严惩以彰显正义。法庭早前已裁定此案所有被告表证成立,最后陪审团裁定多人罪脱获释,释放的信息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安宁造成负面影响,引起社会哗然。
警方表示将与律政司研究部分被告的无罪裁决。姚志胜会长指出,根据现行法例,在在原讼法庭的审讯中,控方不得就陪审团作出的无罪裁决作出上诉,惟可将审讯衍生的法律问题交由上诉法庭决定。律政司应采取行动,要求上诉法庭厘清法律问题,为颁下对往后审讯有关案件具约束力的判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