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報報道:一邊收錢找錢,一邊處理食材,這是早餐店、小吃攤的日常,「衛福部」食藥署修正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」昨天上路,要求從業人員調理食品時,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,如稽查屬實,限期改正,若屆期仍不改正,將處以六萬元以上、兩億元以下罰鍰。許多攤商、小吃攤業者聽到新規定後,直呼「小攤做不到」。更有人無奈說,「乾脆生意不要做了」。包括夜市或小吃攤,很多是一人攤商或夫妻倆協作,有攤商抱怨官員憑空想像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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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安新制上路 餐飲人員禁邊收錢邊碰食材 最高罰2億台幣 有小吃攤商嘆憑空想像政策:不幹了
2025-06-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