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匯報道:勞工處發言人表示,「連續性合約」新規定將於下月18日起生效,在新規定下,只要連續受僱四星期、該四周工作滿68小時,就可享有相關法定僱傭福利。勞工顧問委員會僱主代表施榮懷表示,規定由「418」放寬至「468」,對工時不穩定的兼職或散工尤為有利,他們可更容易獲得各項法定的福利保障。他指出,修例無疑顯示香港在勞工權益方面的進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