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串谋煽动等三罪罪成,今日被判监禁20年。全国政协常委、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姚志胜表示,黎智英是反中乱港“首恶分子”,罪孽深重,被判监禁20年大快人心,社会额手称庆。法庭依法严惩黎智英,是维护国家安全、实施香港国安法、彰显香港法治的重要体现,对防范、制止、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,维护法治权威意义重大,传递出“谁胆敢挑战维护国家安全法律都必遭严惩”的重要信息。法庭审讯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,充分展现香港司法独立,美西方等外部势力干扰施压绝不会得逞。台湾民进党当局妄议案件,暴露“倚外谋独”恶劣本质,必须严厉谴责。香港社会需要警钟长鸣,共同守护香港来之不易的安宁局面。
姚志胜会长表示,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乱港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和参与者,是反华势力的代理人和马前卒。其恶行严重违反香港国安法和香港相关法律,严重挑战“一国两制”原则底线,严重冲击特区宪制秩序,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。判词明确指出黎智英为案中主脑,操控旗下媒体煽动修例风波等多宗反中乱港事件,勾结外部势力乞求对中国和香港特区实施制裁,判决清楚显示法庭认同黎智英罪行极其严重,必须予以严惩。
姚志胜会长指出,香港特区依照香港国安法等法律对黎智英案行使执法权、检控权、司法权,是彰显法治的正义之举,不容外部势力说三道四。此案审讯期长达156日,法庭审视海量证物证据,加上各方书面陈词,颁下逾800页判词,充分展现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,不受任何干涉,更绝无任何所谓政治考虑。以美西方为首的外部势力,在案件各阶段大肆对法院干扰施压,妨碍司法公正,破坏香港法治,香港社会严厉谴责。
对于台陆委会今日妄议黎智英案,姚志胜会长强调,此案是国家安全案件,与人权、自由完全无关。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论及新闻自由,然而,黎智英长期以“新闻报道”之名行危害国家安全之实,超出言论自由范畴。民进党当局配合逢迎外部势力,企图以人权、自由混淆视听、诋毁香港,其“倚外谋独”的恶劣本质表露无遗,全体中华儿女嗤之以鼻。
姚志胜会长续指,黎智英和其团伙以新闻自由为幌子,引发修例风波“黑暴”乱象,造成香港社会至今仍然难以磨灭的伤疤;不少年轻人在煽动唆摆下犯罪入狱,更尤其令人摇头叹息。黎智英案提醒社会需要时刻警剔国安风险依然存在,内外反中乱港势力不会善罢甘休,想方设法破坏香港得来不易的稳定局面。市民大众要积极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参与者和贡献者,见疑即报,人人有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