堅料網/觀點: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朱家健撰文指,警徽和消防徽是代表兩個執法部門的象徵,是法定權威,其莊嚴需要有更妥善的維護。限制民間濫用警徽和消防徽,可以杜絕牟利商業用途,把徽章商業化、娛樂化、低俗化,也有避嫌和避免濫權之效,突顯紀律部隊應用的高風亮節。